问题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物证;书证;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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