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垫付的医药费对方不给我怎么办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不配合处理的要进行协商解决,对方不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收集好垫付的费用拿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去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以起诉保险公司索赔。 1、肇事一方垫付费用的处理,各地法院有四种做法,一是诉讼中要求垫付人反诉;二是原告不起诉、垫付人不反诉而法院直接一并处理;三是原告不起诉、垫付人不反诉而法院不处理;四是垫付人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直接支付; 2、垫付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各地法院有两种做法,一是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给垫付人。二是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给受害人,受害人返还垫付费用。 车主全责不垫付医药费的后果 车主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没有不好的后果,如果没有垫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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