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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在工作期间有发病症状未就医下班后猝死家中是否属于工伤
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导致死亡可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律师在工伤纠纷中的优势在于帮助当事人做出理想决策、协助调查证据并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对证据进行分析整理。受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
    法律分析
    一、职工在工作期间有发病症状未就医下班后猝死家中是否属于工伤
    1、如果员工在下班后在家猝死,需要进一步分析其死亡是否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是因工作过度劳累、长期的工作压力等原因导致的身体不适,最终导致猝死,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员工的猝死与工作无直接关系,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2、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因此,如果员工在上班期间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了身体伤害或患病导致死亡,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病因分析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二、工伤纠纷找专业的律师有什么优势呢
    首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做出理想的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法律手段;
    其次,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协助当事人及时调查、收集证据,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最后,更重要的是,律师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分析整理,梳理出对当时最有利的证据,打官司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学问,其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表现的尤为突出,许多当事人有证据有道理,找到法律法规的知识但依然未能胜诉,导致了很多该赢的官司没有赢,该输的官司没有输,究其原因,很多是因为不懂诉讼程序的证据规则所致。
    三、受工伤了怎么赔偿
    受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结语
    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病症状未就医下班后猝死家中是否属于工伤,需要进一步分析其与工作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不适最终导致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而工伤纠纷中,找专业的律师具有优势,可以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协助调查证据,并分析整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受工伤后,赔偿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相应的费用来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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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1: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