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可以受理的呢协商不成功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请求援助,或者可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反映投诉,并会出面调查调解纠纷问题。对调解不成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1、当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在消费过程中,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不予受理投诉情况 (1)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2)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失或人身危害的; (3)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 (4)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 (5)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或保证期限的; (6)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 (7)经营者已经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所辖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