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获知户籍所在地党支部名称的方式: 1、通过户籍地址所在地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查询; 2、也可以向当地的政府询问工作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五条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以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村,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村,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村党的委员会受乡镇党委领导。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村党的委员会,经乡镇党委批准,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