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怎样的特征 |
释义 | 法律分析:(1)合法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 (2)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现有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不存在代位追偿问题。 (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存在,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险利益不存在,则订立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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