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怎么分割?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的分割,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的,离婚时留存的公积金应当进行分割。如果约定了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那就属于个人财产,对住房公积金不予以分割。 一、离婚时,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分割求解答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二、婚后财产不能属于共同财产吗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双方事后如果要离婚分割财产的,不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不参与分割,具体分割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分割。诉讼分割详细的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前文有说之分割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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