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提存的流程 |
释义 |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 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什么意思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债务人难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提存是一种履行的替代。提存的意义,可使债务人将无法交付债权人的标的物交付提存部门,消灭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免除债务人为债务履行的困扰,为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提供了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合同、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3、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4、提存受领人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合同提存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1、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2、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此处规定的5年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民法典》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但是《民法典》规定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债务人交付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公证机关通过把债之标的物(货款、物品)提存到公证机关,待债务人履行完某项义务,再交付债权人的办法,可以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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