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如下:1、份额确定性与否。按份共同各共有权人之间份额是确定的,按照既定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共同共有之间的份额不确定。2、权利体现不同。按份共有体现为权利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权利,如抵押只能以自己部分份额进行抵押。而共同共有人要处分财产必须经过全体权利人同意。3、对外责任承担不同。按份共有产生对外责任时,各权利人是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外承担责任。而共同共有对外产生责任时,对外则是产生连带责任,是不可分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