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集体协商的程序是: 1、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2、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准备工作; 3、集体协商会议召开; 4、集体协商结束。协商成功的,按照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法律客观: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