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快递邮寄的物品具体如下: 1、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农药等所有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 2、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等;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武器、本国或外国货币等; 3、容易腐烂的物品、各种活的动物; 4、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包括已焚化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快递物品赔偿具体如下: 1、快递物品损坏,顾客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2、如果是保价的快递,按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如果是未保价的快递,则按当事人实际所受的损失等因素来确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