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一次记12分。校车安全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严重的一个违法行为,超载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孩子的安全问题是家长以及学校去共同保障的,孩子是未来的建设者,因此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校车安全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严重的一个违法行为,超载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孩子的安全问题是家长以及学校去共同保障的,孩子是未来的建设者,因此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