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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医学上无效婚姻:1.婚前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如麻风病;2.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近亲结婚;3.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4.患有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法律分析
    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例如麻风病;
    2、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结婚的;
    3、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4、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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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19: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