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第七条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法律依据: 《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第七条 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