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百年之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遗嘱继承需有合法遗嘱且被继承人已故。父母健在时,子女无法继承,只能进行生前赠与。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财产必须为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能包括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合伙财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分析 一、父母过世房产的继承方式有哪些? 1. 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去世,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因此,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2.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且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3. 如果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但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这种行为叫做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继承房产的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需要被继承人在生前立遗嘱且已去世。父母健在时,子女不能继承房产,但可以进行生前赠与。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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