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型冷库噪音扰民谁负责 |
释义 | 噪音扰民归环保部门管理,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一般情况下,晚上10点到早上6点之间噪音可以算是扰民,该类问题是可以报警处理的。警察会检测是不是真的存在扰民的情况,如果存在的话,是责令改正。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取证:第一、对噪音进行直接录音。第二、在交涉过程中对双方对话进行录音,固定对方承认制造噪音的证据)。第三、请物业出具证明。第四、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噪音监测 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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