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民和全员的区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全民合同工是指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和事业单位都有用人的自主权,对员工实行合同制(聘任制),全民单位在体制改革以后招来的职工. 全员合同工是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的职工分为固定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等多种类型,每种类型工人的权利义务不相同。1992年开始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即企业的职工不再区分为上述类型,而是全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不再因身份的差异产生待遇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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