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关于第三者的处罚问题。但是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同居或者发生性关系的,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存在过错的一方,未出轨的一方可以要求出轨的一方进行赔偿。只是出轨方会受到一定的惩罚,或财产或严重的被拘禁。,其实经常说到的出轨,很多时候包含了精神出轨以及暧昧外遇的情况,而这并不属于是法律问题,这是道德问题,所以小三这种很多时候只是受到道德谴责,而没有实际的法律惩罚。,在法律上对于夫妻不忠行为的认定主要体现在三点,分别是重婚、同居、通奸这三项。而面对这三种,其中通奸为最轻的,也是很难找到法律支撑依据的,但是会根据实践依据法院适当的维护无过错方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