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印件上怎么写才能限制指定用处 |
释义 | 法律分析:1、蓝黑色笔标注复印件:使用复印件办事时,要做标注,最好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笔书写。2、复印件要标注用途:标注要注明身份证的用途,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一般办理时可写“本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使用,再复印无效”。3、标注分三行写,末尾画横线:最好分三行,每行最后画一条横线,防止别人加上其他的内容。如:仅提供某某的储蓄所——申请办理某某——他用无效——4、标注要压住身份证部分内容:书写的标注最好和身份证的实际内容有接触,但不要压住关键信息。身份证标注仅限用途无论是信用卡、基金、手机、申请书,只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的,或填写和身份证有类似作用的表格,一律照此办理。另外,对各类申请书内尚未填写的空格,如:附卡申请,加买保险,加买第二支基金,申请手机号等等,这些空格都必须打上,以免被不法业者补填它用。 法律依据:根据《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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