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优先通行原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行人安全、道路畅通原则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道路上的车辆、行人首先都必须依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为基本原则,但也有其他情况,比如在事故地点,在有交警指挥的现场应当按照交警的指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行车路上或者十字路口,应该一停二看三通过,遇到有行人的情况应当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让行,确保行人安全道路畅通。 2、特殊车辆以及行人优先权原则:这个比较好理解,特殊车辆包括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道路作业车等优先于其他车辆,行人在人行横道内行走优先权大于车辆。 3、道路分道行驶原则:俗话说,各行其道,也可以用于这个理解这个原则,比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高速上的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这些都保证了道路的有序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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