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宅基地与邻居有纠纷解决方法如下: 1、邻里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的争议,双方要本着尊重,相互谦让的原则,一同要来协商处理问题;如果协商处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就会按照协议来执行。但是所签订的协议不能够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能够损害集体土地的利益,包括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或者双方都可以通过当地的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的申请,申请处理的时候要以书面的形式。宅基地的户型图,还有相关的资料来源等等要一并提交,15天之内会受理; 3、如果乡镇没有受理,可以向当地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只要符合条件,就会对于宅基地的权属争议做出处理决定。经过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应以规划确定的使用权为准。经过合法手续个别调整过的应以调整后确定的使用权为准,不经正当审批而自行调整变更的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