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带上 收养 人的户口本、居民 身份证 、居住地所在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到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要说明收养儿童的基本情况,还有提交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 收养协议 书,经过审核就会办理户口登记。 《 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