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药铺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开药铺需要以下条件: 1、有具有医药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位的人员,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或者执业药师资格并有 3 年以上医疗卫生或者药品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 2、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3、到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4、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满足商业用房的要求,及装修、设备、仪器等相关条件; 6、开业前需要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开店的流程是: 1、选择经营场地,选择合适的经营场地并具有该场地的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2、办理营业执照,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身份证等材料; 3、刻章,公章审批通过后到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制作公章、财务章等; 4、立基本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公章等,到银行办理公司的基本户。 综上所述,开药铺还需要具有一定的财务能力和资金基础,以应对各种经营风险,并确保现金的流转和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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