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厂房租赁合同应包括什么内容? |
释义 | 厂房租赁合同应包括:1、出租房与承租方个人基本信息;2、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3、租赁期限;4、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5、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6、租赁物的转让和转租限制;7、场所的维修,建设;8、合同的终止情形;9、其它条款;10、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附日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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