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多少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释义 |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一、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根据《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属于我国的公民。 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有: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出版、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及人格自由不受侵犯; 5、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6、享有通信自由; 7、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8、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9、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10、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1、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二、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为: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三、17岁是成年人吗? 十七岁还处于是未成年人阶段。中国的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均视为未成年人。具体如下: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18岁被社会定义为成人,不再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但是可以享受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权利,开始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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