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受人有权履行接受义务。如果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如果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标的物损坏或丧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分析 买受人有权履行接受义务。如标的物不符质量要求或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如果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则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刘成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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