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一、家庭暴力证据该如何收集? 一、被告在实施家庭暴力后写的悔过书、保证书以及短信等文字材料中承认存在家庭暴力的; 二、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居委会调解记录、向妇联投诉的证据等; 三、邻居、亲友等目击证人或知道存在家庭暴力的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能反映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的录像带、录音带、电话录音; 五、病历、受伤时的照片、医药费的票据。 二、如何收集家暴证据 收集家暴证据方式如下: 1、遭遇家暴即使去医院开具验伤证明; 2、收集被家暴的录音录像资料; 3、如果有第三人在场的,可以让第三人作证; 4、保留施暴方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资料; 5、收集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保存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保存的证据: 1、证人证言; 2、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报警,警方的报警记录; 3、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证明; 4、如果受害人曾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妇联同志曾处理过此事,并要求对方进行调解,那么妇联机构不仅有原始工作记录,还可以为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家庭暴力发生后,如果对方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文件,这些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暴力的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6、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过相关照片或者有视频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