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蓝牌轻卡没有增吨政策。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有关部门表明,已经科学研究把蓝牌车货车总质量上调到7吨的可行性分析,对于此事轻卡司机都期待有关部门和权威专家能够到货运物流销售市场中做具体调研,为此体察民情大货车从业者的艰难。蓝牌轻卡将来现行政策的调节,牵涉到轻卡司机、轻卡制造业企业及其发货人的权益。蓝牌轻卡载重量总重质量在更改的环节中,提升 大货车的利用率,抛开自身重量,再考虑到载重量会更为切合实际。这对轻卡司机会愈发的公平公正,假如蓝牌轻卡的车货总质量能上涨到7吨,这对车主来讲可谓是很大的喜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