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遣报到证是什么东西 |
释义 | 派遣证即报到证。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的,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中(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一个凭证,也是毕业生刚参加工作的时间初始记录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必须带着报到证。 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具体如下: 1、毕业生就业手续一般由学校就业办办理,采用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报到证》,集中办理时间一般在6月份到7月份上旬。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要先将《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受证明交到学校就业中心,由学校定期办理《报到证》; 2、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和个人档案方可到用人单位报到; 3、毕业时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根据个人申请可以将《报到证》直接办回生源地进行自主择业;户口和个人档案可暂保存在学校2年,但要在毕业生离校前与学校签订《留户、档协议》,使学校继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二、报到证的用途,具体如下: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 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 6、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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