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小区围墙的规定 |
释义 |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权。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拥有合理使用的权利。这一权利是业主专有权行使的合理延伸。 合理使用的标准有两点: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为了更好地利用专有部分,增加专有部分的舒适度,增加专有部分的安全,同时又不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 业主对与其紧密相联的外墙面进行合理利用,也要符合市政管理的规定,同时要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侵害相邻业主的权益。当然,对于小区内独栋别墅,外墙面属于独栋别墅的所有权人。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综上所述,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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