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程序主要有以下这些: 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6、合并各方或者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会计处理整、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8、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验证; 9、自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立合并公司申请开业登记,合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