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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公积金银行贷款
释义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家庭为单位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职工个人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有什么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有: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未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有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金额不低于购房价值的30%;
    4、工作稳定,经济收入稳定,贷款偿还能力相应,个人信用良好;
    5、公积金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作为担保人;
    6、公积金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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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5: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