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自愿给女方钱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男方自愿给女方钱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得知,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转账,而女方没有诈骗行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是如果女方有诈骗行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骗的钱。 一、婚前用彩礼买车写女方名字 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是可以要回的,女方买了车,这个车是属于女方,当时不能说就不归还男方彩礼钱了。你们现在的关系只能说是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现在解除这种关系,从法律上来说女方是没有得到赔偿的依据的,不过如果调解或者诉讼过程中,法官会考虑情况女方归还彩礼时给予一定照顾 二、婚前的性行为算犯罪吗 婚前的性行为不一定算犯罪。如果男女双方是在成年的情况下自愿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法律对于双方的这种行为不会加以制止。如果男方在婚前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生发生了性行为,或者男方在女方不愿意的情况下与女方发生了婚前性行为,那么男方就会因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而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配偶生育险怎么报销 一般生育保险报销女方的比较多,男女生育险的规定如下:1、生育保险是男女双方都可以享受的,但享受的项目不同。2、正常情况下,女方是报销相关费用和产假工资的,而男方是报销看护假期间的工资的。但是如果配偶没有生育保险,那么男方就可以给配偶报销剩余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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