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地随房走的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地随房走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就是我国的《民法典物权编》当中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进行转让、抵押的同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也就是在土地建筑物抵押的时候,附属设施和土地使用权肯定都是一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八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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