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紧急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现通告如下: 一、凡离开商丘市域人员必须持健康码绿码,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小区和单位管理,进出小区(单位)所有人员必须扫码、测温,发现健康码黄码、红码或体温异常者,立即报告,就地隔离。 三、各县(市、区)即日起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消毒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