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申请专利邮寄材料 |
释义 | 一、专利 专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有四种,第一种指专谋私利;第二种指垄断某种生产或流通以掠取厚利;第三种指专注敏锐;第四种指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在实行专利保护制度的国家﹐一般订有专利法。 二、电子申请专利邮寄材料 1)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摘要附图,各一式一份(电子申请的话不需要提供纸件)(2)费用减缓证明、费用减缓请求书一式一份。(3)不需要要提交《窗口递交文件回执》。实质审查申请、请求提前公开声明在请求书里填就行了。优先审查请求需要另外办手续,出具省或市知识产权局的证明并缴纳优先审查费。 (4)按规定缴纳申请费、公开印刷费 第四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三、专利注意事项 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专利权人应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专利权人想要转让专利权,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该合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应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应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将其专利权质押的,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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