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徇私舞弊罪、受贿罪等都是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的。 一、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都有徇私情形。但两者也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则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司法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前者破坏了国家正常管理秩序和廉政制度,后者侵犯了国家的司法制度。 3、徇私的目的不同。前者是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后者则是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二、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林业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非上述机关人员或者虽为上述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但不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一般不能成为该罪主体,构成该罪的必是共同犯罪。 侦查人员,即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的专门机关的工作人员,如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工作的人员。其职权是搜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缉犯罪嫌疑人并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 检察人员,主要是指检察员或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对检察院直接受理和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