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杜绝公开信息出现错敏字错误表述,加强对错字、漏字、多字的核稿审查。 (二)坚持分级审核。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