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 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嘱抚养协议, 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 费用。 2、“五保户”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 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见,五保户只享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因此,五保户死亡后,其房屋使用权可以继承,但是当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复存在时,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便自然消灭,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对于承包的土地,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