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职安全员调动到与原工作单位行业类别相同(或单位资质相同)的单位时,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更换证书的申请,并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新企业出具的变更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2、原企业解聘证明文件、新企业聘用或者任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3、原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遗失需首先补办证书。补办证书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出具的遗失补办申请函和变更申请表;(2)由申请人所在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在网站或相关媒体登载遗失作废声明。证书的申办和变更不接受个人申请。专职安全员证书不能跨行业、跨资质使用。也就是说,原单位和新单位只有在同一个发证机关取证时,证书才能申请变更单位。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