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重新测量并现场监督。具备测量资质的机构重新测量后还不认可的,除非您能证明测量机构测量方法不对或者徇私舞弊,否则不能重复测量的。仍然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