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可以申请哪些补贴 |
释义 | 一、大学生可以申请哪些补贴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 3、一次性招用补贴。 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二、求职创业补贴:补贴额度:1000元/人服务对象: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5、身患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条件: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可在本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额度: 1、离校二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注册小微企业,15000元/人; 2、离校二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注册个体工商户,10000元/人。服务对象: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条件:首创主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注:首创主体注册日期应在2017年10月5日之后。四、高校毕业生住补贴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申请人在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第五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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