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金额超限 1.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职工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15000元;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购买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出具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租房自住提取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后公布。 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实际住房损失金额。可一次性提取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 二、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三、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下: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