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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器官捐献需要家属同意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一、不强制需要家人同意。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二、捐赠条件: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捐赠流程: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
    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衍生问题:
    器官捐献补偿金给多少?
    器官捐赠一般是无偿的,但实际情况下可能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在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这方面的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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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4: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