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法律对于此方面没有限制。但是以下的车是不予以过户的:1、凡是未上“交强险”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3、申请车主无法代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4、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过户手续: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