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其他继承人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就需要他们的签字。 一、继承人是否可以拒绝继承遗产 继承人可以拒绝继承遗产。只要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者继承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其拒绝继承遗产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二、办理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薄;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放弃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应当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 2、如为其它财产,可以仅立书即可,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三、继承公证要其他兄妹签字吗? 视情况而定。其他兄弟姐妹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如果均表示放弃继承权,则放弃继承权的人都需要出具书面形式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此时需要兄弟姐妹签字放弃继承权;但如果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的,则无需他们的签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