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能随便录像吗? |
释义 | 如果没有明确禁止录音,是可以进行录音的;删除照片等属于违法行为。 一、买卖房子录音算证据吗 房产纠纷应当尽可能提供需要的证据,包括录音。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属于证据的一种形式。不过录音证据容易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所以录音证据形成中,在录音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者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另外录音证据需要保存在原始载体里,不要剪切或者删除了。录音证据不能有疑点,否则会成为对方质证的突破点。录音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所以需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与录音证据相佐证。房产纠纷中,要尽可能保存一切沟通记录,通话尽量录音。录音时,注意录音时间、录音地点的选择,以保证录音的质量。除此之外,尽可能通过文字方式保存沟通记录,例如微信、短信、邮件、书面沟通函等。 二、录音取证怎样才算合法有效 录音取证在以下条件下才算合法有效: 1、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 2、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3、录音中的谈话对象身份明确,内容清楚,无疑点,未经剪接或其它形式的伪造; 4、录音内容限于与案件有关的合法民事行为或活动,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5、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反对意见或者提出反对意见不够充分的相反证据。 6、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一、录音作为诉讼证据的限制有以下: 1、录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2、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 二、录音取证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当事人有窃听、偷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则构成了侵权行为,属于违法; 2、如果录音在采集过程应在适当的地方进行,录音当事人的谈话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则是不违法的行为。 总之,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属于有效证据。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往往涉及到对录音等证据有效性的认定。 三、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但是,属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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