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本题中,甲和乙之间明确约定,乙只有在支付全部价款之后,甲才将所有权转移给乙。因此,在分期付款期间,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选项C.D错误。甲在分期付款期间又将该车卖给丙,因为甲对该车拥有所有权,所以丙可以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的所有权,而不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