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和亲姨家的孩子结婚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亲姨和当事人的母亲是姐妹关系,那么当事人和亲姨的孩子也有血缘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可以结婚。 法律客观: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