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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捡到卡取钱是盗窃还是诈骗
释义
    捡到银行卡取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是盗窃了信用卡,然后去取钱的,那么将会构成盗窃罪。但是捡到信用卡并去银行取钱的行为,是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将会怎么处罚呢?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没有盗窃信用卡,而是拾得的信用卡,触犯了信用卡诈骗罪而不是盗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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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44:07